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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函的种类 (1)由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反担保函或者是可转让给担保银行的反担保函; (2)由大型企业或省级或部分市级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 (3)其他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的注意事项 (1)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 (2)一般不接受由政府部门单独出具的反担保。 (3)反担保的有效期应略长于银行对外开出保函的最终有效期,以免因受益人在银行保函规定的有效期末提出索赔而银行来不及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情况发生。同时,反担保人应申明,若银行对外垫付的款项没有得到补偿前,反担保继续有效。
反担保函是一种法律文书,用通俗的方法去理解就是,当事人向银行贷款,另外一个公司为贷款人向银行担保,贷款人再给这个公司作个反担保,这样的文书叫反担保函。反担保函的种类 (1)由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反担保函或者是可转让给担保银行的反担保函; (2)由大型企业或省级或部分市级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 (3)其他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
反担保是指由反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 在国际业务中,由于对外国银行不了解,以及各国法律差异较大,受益人往往只接受本国银行开立的保函,因而申请人只好委托其往来银行先给受益人当地代理行开立反担保函,由该代理行再向受益人开立保函,这是一种适用较为普遍的反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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