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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一、不知情,二、不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以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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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应当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一般参与人员处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参与聚众斗殴但是没有动手没有拿东西构成犯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2、
没有动手也是从犯。去了,就是主观上要去违法,这个没有疑问。 如果后果严重的话,说不好也能挣个拘役管制之类的。 补充回答:他有没有动手,你是不清楚的,每个人都会说自己没有动手。以公安局查的结果为准。不过要记住,有人死了,这个事件很大条,谁也别想轻易说清楚了。 前面我也说了,“后果严重”的话,从犯也会受到刑法的制裁。不管是临时去的,还是事先说好的,他去了,就是做好了当从犯的准备,不管有没有动手都是这样,如果以后因为这件事受到什么处罚,你不用为他惋惜,什么处罚都是他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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