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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根据《终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
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根据《终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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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终止妊娠后,在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女方因某些原因终止妊娠后,男方想离婚的,必须经过6个月的时间限制,男方只能在6个月后提出离婚请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妊娠的时间未满6个月的,男方不得向女方提出离婚请求,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描述的太过简单,不太好给出明确的意见。首先,对于你老公而言,你终止妊娠,他不能因生育权受到侵害要求你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确实影响夫妻感情破裂了,则有可能导致离婚。其次,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不得终止妊娠,所以不违法。最后,作为母亲,你应该善待生命,如果不想孕育,可采取必要的避孕措施,毕竟终止妊娠是一种人为干涉,对自身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以后孕育也是有影响的。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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