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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山西省为例,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一般来说不需要,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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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去申报户口,没有规定必须要先去计生办。在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也没有规定申报户口前必须先去计生办。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由于各地的户籍登记制度有所不同,因此,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婴儿的户口登记,除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外,还
医院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已事先告知家长慎重取名,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作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依据,该小孩姓名为父母真实意愿,若派出所拒绝为其入户,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可以更换《出生医学证明》。并由母亲重新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予以相应换发,换发后原证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编号和换发原因登记。上户口所用姓名问题,按照规定,派出所必须按照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给小孩上户口;如要更改姓名的话,建议你先按照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给小孩上户口,上好户口之后,由父母亲向所在地派出所改名申请,提供学籍卡、预防针接种卡等等实际使用的姓名作为证明材料可以进行更改。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注销(毁)”当事人后办理的户籍(及对应的身份证); 3、在当事人符合本条件第11条、12条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也必须“注销”(不需要经过本人同意); 4、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所以在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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