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也可以继续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不会起诉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针对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建议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审查案件后,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再次将案件送到检察院审查,对于依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也可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事实仍不清楚,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的,应当作为怀疑不起诉处理。
可以,这是您的合法权利。 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如果还是证据不足,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有可能建议转为行政案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就不是犯罪了。当然,有时候证据充足,但案情轻微,比如未成年人、初犯、首犯等情节,检察院也可能会做出不予起诉决定。
不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也不会判刑,法院的整个审理过程并不受检察院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处是必须注重证据的,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945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