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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合同是否达成,当事人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而且只要商业秘密仍然是商业秘密,无论经过了多长时间; 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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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终止后,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但是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并且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C保密条款只能针对特定人,不是每个职工都有保密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甫川颠沸郯度奠砂订棘)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订立合同的双方是互有保密义务的。《民法典》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是,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同时,合同双方还需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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