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犯罪过程则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所以犯罪...
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均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开始实行行为=开始实施正条行为=实施的属于“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如《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二)犯罪没有既遂没有完整实现基本构成要件事实。(三)犯罪没有既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欲犯而不能”,因遭遇障碍未遂。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开始实行行为=开始实施正条行为=实施的属于“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如《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二)犯罪没有既遂没有完整实现基本构成要件事实。(三)犯罪没有既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欲犯而不能”,因遭遇障碍未遂。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开始实行行为=开始实施正条行为=实施的属于“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如《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二)犯罪没有既遂没有完整实现基本构成要件事实。(三)犯罪没有既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欲犯而不能”,因遭遇障碍未遂。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