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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前是否要告知罪犯有权利会见死刑复核的案件的报案人员会见

2022-05-03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的权利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又在总结近几年我国死刑复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死刑罪犯临刑会见制度。该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安排会见的前提是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或者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如果法院违反规定没有安排会见,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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