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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文书可以在行政处罚调查取证阶段使用具体要看一些特别的规定(1)除行政处罚法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
行政处罚调查文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实体问题所制作、发布的反映行政执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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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证主要指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函件、合同、协议、帐册等内容。 2.物证主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实物。 3.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即常见的询问笔录(也包括证人和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类型的陈述材料)。 4.鉴定结论。 5.现场笔录。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1、主持人:下面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主持人:下面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二)举证质证阶段 1、主持人: (1)、下面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的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 (2)请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拿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辩认。 2、主持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审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辨驳、对有异议的证据,双方均可当场发问质疑,当场质证、辨论。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有着大致统一的答案,听证会一般分为三阶段,分别为会前对于资料的准备和主持人的要求工作等,其次就为当事人以及调查人员的举证环节,听证调查为听证会的会议重点内容,以上即为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大致内容。
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就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以及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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