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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伙伴对合伙制企业债权债务无尽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的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制企业债权债务义务。 2、依据法律法规,合伙制企...
1、合作伙伴对合伙制企业债权债务无尽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的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制企业债权债务义务。 2、依据法律法规,合伙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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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伙伴对合伙制企业债权债务无尽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的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制企业债权债务义务。 2、依据法律法规,合伙制企业对其负债,先要因其所有资产开展偿还。合伙制企业不可以偿还期满负债的,合作伙伴担负无尽法律责任。
是的。 1、法律法规企业是公司法人,有单独的法定代表人资产,具有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的债权债务义务。 2、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的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责任;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以其申购的股权为限对企业负责任。
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即不管债务人之间内部如何约定,但是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也就是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清偿债务,每一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有清偿的义务,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就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由于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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