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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
1、建议你们签署一份协议,明确购房款由谁出的,如果因任何原因未能结婚,房产归你所有等条款。 2、“如果我们最后没有结婚,房子的产权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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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需要解除抵押才能进行房产分割。
原则上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而房屋产权又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根据你的陈述,你们在05年10月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为了结婚之用,并且在05年11月份即登记结婚,因此,可认为系双方共同购置房屋的意思表示,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同样应当认定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意思表示,比如出资凭证、证明双方共同购房意愿的证人证言、共同选房的证据等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温馨提示:只要是共有房产,那么任何单方是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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