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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未交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仍可以进行保险理赔。分析如下: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交强险脱保商业险能理赔。虽然交强险脱保,但保险公司显然存在过错,对于其只负责赔偿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部分的免责约定无效。 投保人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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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一般是不能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可以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此范围内,交强险需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参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当一方或者对方不购买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法院往往参照上述规定,要求没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方先承担起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的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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