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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征地最低补偿标准如下: 马鞍山市 Ⅰ 金家庄区慈湖乡联农村、昭明村、杨家村、曙一村、曙二村、团结村、林里村、太来村、同意村、蔡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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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马鞍山市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土地:花山区霍里街道三姚村、红东村、慈湖乡联农村、昭明村、杨家村、曙一村、曙二村、团结村、林里村、太来村、同意村、蔡村、高潮村、恒兴村;雨山区佳山乡安民村、汤阳村、东湖村、陶庄村、平山村、九华村、宋山村、芦场村、南村、前庄村。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6400元/亩;安置补助费:39600元/亩;综合补偿:66000元/亩。二类土地:花山区霍里街道丰收村、前进村、慈湖乡上湖村;雨山区佳山乡印山村、兴和村,银塘镇宝庆村、陈家村、前进村,向山镇杜塘村、向阳村。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4200元/亩;安置补助费:36300元/亩;综合补偿:60500元/亩。三类土地:花山区霍里街道赤口村、张庄村、霍里村、杨坝村、凤山村、黄里村、濮塘村、双板村、苏李村;雨山区向山镇锁库村、陶村、石马村、南庄村、落星村,银塘镇缷巷村、超山村、金山村、岱山村,佳山乡三联村、马塘村。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2200元/亩;安置补助费:33400元/亩;综合补偿:55600元/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集体所有的林地征收时按《补偿标准》划定的区片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其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划分及分配办法仍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国有林场林地参照集体林地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林场周边有多个区片的,按周边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补偿费的分配由国有林场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林木补偿费补偿方式和标准。有林权证的集体林场和国有林场上的林木补偿费标准,由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协议确定,调整为进入主伐期有蓄积量的3300元/亩,无蓄积幼龄林、新造林的2800元/亩。 用地单位按2600元/平方米计算被搬迁人住房应安置面积建设成本并支付给安置房建设责任主体单位。 经允许增购安置房面积的,增购面积部分的建设成本与建安成本的价格差额,由用地单位支付给安置房建设责任主体单位。 安置房配建的商业用房销售净收益经审计后上缴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安置房建设资金平衡。 2012年度安置房建安成本价执行标准为2080元/平方米、超面积价格执行标准为4300元/平方米。 2012年以后的安置房建安成本、建设成本以及超面积价格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物价、房屋征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于每年2月底前发布。 本补充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规定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发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关于 马鞍山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马鞍山市对于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计算方式也已经确定。企业用地属于非住宅用地,所以补偿标准难以统一,一般都会经过与当时人进行协商或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相应的对于被拆迁方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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