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256条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有明显的故意违法行为,干扰和破坏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经公安部门认定后,确属违法行为的,就构成了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修订)》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规定:第五十七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提出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