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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2021-11-01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第一,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在房地产继承中留下房地产的人)。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一些房地产所有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引起的纠纷,一些房地产所有人在死前将房地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配给一个或每个孩子,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二、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依法可以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如果被继承人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赠给国家和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一种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第三,遗产应当是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些房产是共有的,比如普通夫妻共有的。一方死亡后,并非所有房产都成为遗产。此时,房地产的产权分割应先分割为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割房地产份额的一半),然后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或者与某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无遗嘱或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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