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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
1、首先确定个人档案需不需要转移。如果从外地工作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当地,但是没有找到工作;这时个人档案关系可以暂时不用转移,等找到工作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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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档案该怎么调动 1、档案转入 (1)档案由原单位统一管理或由原单位统一委托其他人才交流机构管理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 (2)档案由个人委托在其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提供档案个人托管协议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其中有单位录用备案记录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档案已由个人或原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的,若档案由个人委托本中心管理转为现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则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其中有单位录用备案记录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若档案由原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转为个人委托或现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则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 (4)普通高校毕业后,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已退回生源地,且在当地没有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凭当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者档案个人托管协议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 (5)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和户口仍然保留在学校的;往届普通高校缓派毕业生以及办理就业调整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开具《接收函》调档。
会保险转移流程,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并提供相关信息
没有办理理离职手续,也没有离职证明,没办法办理社保转移。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下: 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失业保险的申领及转移、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都需要离职证明。 4、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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