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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合共1小时,两次可一起用,也可以分开用。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假视为工作时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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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休哺乳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扩展资料: 哺乳假工资算法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请了3个月、6个月的假期,那么这段时间的工资将会有所变化,具体为基本工资加上岗位津贴和省直补贴的8成来算,但是不会影响到升职、薪资的调整与工龄的计算。 2、如果请了1年(含法定产假)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依旧发放,而且不会影响职位升迁、工资调整,而且依旧算工龄。但是,职务(岗位)津贴和省直补贴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将不享受。 3、如果生育了多胞胎,女职员可以向单位申请一年的休息时间。在这一年的长假中,除了产假的工资,其他时间内的工资都是按照原来工资的8成来计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 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 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授乳时间早产哺乳假: 1、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2、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4、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早产儿,体重1000~2499g。国内早产占分娩总数的5%~15%。约15%的早产儿死于新生儿期。近年来由于早产儿治疗和监护手段的进步,其生存率明显提高,伤残率下降。国外学者建议将早产定义时间上限提前到妊娠20周。 预防 1.定期产前检查,指导孕期卫生,积极治疗泌尿生殖道感染,孕晚期节制性生活,以免胎膜早破。 2.加强高危妊娠管理,积极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预防胎膜早破和亚临床感染。 3.宫颈内口松弛者,妊娠14~18周行宫颈内口环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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