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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不是想做就做的,必须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如果侦查机关认为不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的一次也不能做。...
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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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2.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我国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请求重新鉴定 解决方法:不知道您现在的程序进行到哪个部门了,公安、检察院还是法院?不过您要是对上次的鉴定不满意的话可以向现在调查的部门提出重新鉴定,他们会根据您叔叔现在的健康情况重新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诉讼的期限内,您也不用担心鉴定次数。 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121、15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59、156条
可以做第二鉴定。首次鉴定后,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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