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复议强迁决定。拆迁决定依法属于行政强制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强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法建筑在复议期间,一般不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再决定是否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 2、《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申请商标重复提交可以撤销一个。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