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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不是必需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个联系方式,便于通知当事人,没有联系方式,也要提供通讯地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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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不会对离婚诉讼案件采取缺席审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起诉离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撤诉;有正当理由未出庭的,可以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如果原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出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 (3)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取得新证据,重新鉴定、测试,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延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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