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选择适用准则。应根据企业经营行业、规模及内部财务核算特点,选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
选择适用准则。应根据企业经营行业、规模及内部财务核算特点,选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断企业是否适用小企业标准的依据:经营行业、规模和内部财务会计特点。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适用于以下企业: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一)调查摸底,收集材料: 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机构状况、人员状况、企业办社会状况、产品技术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明确思路,设计方案: 成立企业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得力人员,着手对本企业内部、外部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企业重组的目的与基本思路。 (三)职工讨论,上报审批: 将《实施方案》送各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最后修订方案,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1)在同一控制下对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由同一方或同一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的。同一方是指在合并前后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同一多方是指在行使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时,根据投资者的协议,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在判断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个方面。(二)在非同一控制下判断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同一多方的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是一方或多方不存在一方控制下,一方或多方购买另一方或多方的企业股权或净资产。参与合并前后的企业不属于合并前后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497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