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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流程需要经过预约号、查询、缴费、盖章四个步骤。 开首套房证明流程...
一、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局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 二、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自开局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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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首套房证明也就是无房证明,需要拿着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当地房管局开具的,手续费15-20元。 希望有帮助。
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异地不能办理,所以,你俩一方户籍在宁波,就可以在宁波本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 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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