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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小孩在校园内被快递小哥撞伤,责任主要由快递公司承担,学校若无法证明尽到监管职责的,需要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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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学校的意外保险范畴。建议你可以找对方家长一起到学校询问商量,毕竟B家长方也是有责任的。你可找学校专门负责团险的人员,问询是在哪家保险公司上的意外险,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你把该备齐的资料准备好交给他们就行,或者直接跟学校的团险业务员联系理赔的事宜。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理赔时需要提供:保单正本(学校的只提供保单号)、门诊病历本、就诊时的所有票据、医生开据的诊断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当页的复印件、存折复印件(有时需要,如果你要是自己去办理)学校为学生购买的一般是学平险,学生只要是在正常的教学期间发生的意外都是在学平险的保障范围内的。你的孩子在课间发生意外,这是属于正常的教学期间,所以是可以得到理赔的。这属于学平险的保障范围,你可以备齐保险单,医药费证明等资料,找学校负责这方面的老师,找保险公司理赔。
学校未尽到监管义务的,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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