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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子女抚养权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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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抚养权根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会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支付一定额度的抚养费,那么应该给多少抚养费合适呢?北京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请阅读下文了解。 北京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1.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2011年北京地区职工人均工资据说有 53944元,所以可以大概计算出孩子抚养费要给多少了。 2.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 1.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 2.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的两种方法 1.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 1.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2.一次性给付。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 2.一次性给付。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同时,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直接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要求减免或免除给付抚养费,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或免除给付。无论是在北京离婚,还是在其他地方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省不了的,作为父母的义务,只能说参考离婚父母的能力大小、经济水平和孩子的生活、教育支出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北京孩子抚养费标准,以及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其实并不重要。 当然,北京生活水平高,所以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也会比较高。如果能在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帮助下,尽可能多的争取孩子抚养费,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子女抚养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其内容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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