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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名...
名誉侵权行为的认定: 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名誉权的侵害对象具有明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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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的认定: 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2、名誉权被侵害的对象具有指向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常使用“势必”“应当”“足以”等词汇,以说明其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侵害名誉权的故意。
如何认定名誉侵权责任:1。行为人客观上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第三人知道。侵权人侮辱、诽谤等行为。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错误包括故意和错误。例如,未经患者同意,医院无意中公布了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的信息,损害了患者的声誉。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降低了他人的社会评价,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三、受到侵害的对象应为特定人员。特定的人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具体的人,法律上就没有所谓的受害者。但如果有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侮辱或诽谤特定的人,虽然使用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眼就能知道他们所指的对象是谁,显然不能因为他们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的侵权。所以,如果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的环境.特定条件下的特定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也同样可以侵犯他人的名誉权。4、后果方面,侵权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声誉,使受害人感到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受到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平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折磨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东西,而不是受害者的主观感受。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名誉只是指公众对他的社会评价,而不是他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如果行为人的某些行为没有降低受害者的社会评价,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所谓的名誉权其实也是人格权的一种,指的就是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的社会评价,以及排斥其他人侵害的权利。对于名誉权的认定如下: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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