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应当由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法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应当由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法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罪犯,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暂时在监狱外执行。(1)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立,适用于暂时在监狱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情况。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前款的第二项规定,可以暂时在监狱外执行。适用保险以外的医生可能有社会危险的罪犯和自残的罪犯,不得保险以外的医生。如果罪犯确实有严重的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发行证明书。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8,11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