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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部门或看守所违反法律或本规定的,律师及所在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投诉。...
1、抢完手机怎么处理的? 2、实质性证据材料: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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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律是对被告人行为和事实的适用和评判,程序法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司法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的就是正确适用法律,使法律的公正性得以体现,因此法律是否正确适用是刑罚是否公正的直接体现。 律师对实体法的运用,主要是对刑法及相关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运用。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而且是唯一法律标准。《刑法》自颁布以来已经有了七个修正案,律师必须要对这七个修正案前后的内容都有充分的了解,对于罪名的更迭有全面的掌握,才能对罪与非罪、新罪与旧罪、重罪与轻罪、一罪与数罪、法律适用的溯及力有正确的把握。由于《刑法》规定本身存在一些问题,如罪状空白或抽象,致使犯罪构成本身不确定,司法机关如何解读刑法,司法实践中的通说和惯例也是律师必须了解的知识。因此律师不仅要有法律理论素养,还要对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公布的案例所反映的司法实践知识有必要的了解。总之,律师只有对从理论到实践的刑法内容有全面的掌握,才能正确分析一个具体案件的犯罪构成,才能对一个案件从实体上是否无罪作出正确的判断。 特别需要讲到的是,某些案件检察机关控诉了数个罪名,而这数个罪名可能属于竟合或牵连关系,律师如果为其做一罪辩护,南京知名无罪辩护律师就其他被控诉的罪名而言也是一种无罪辩护。如果刑法分则有具体的罪名适用规定,可以明确适用刑法分则的规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律师只有运用刑法理论去阐释自己的辩护意见,这对律师是否具有雄厚的刑法理论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罪名?辩护有针对性才能有效, 1、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3、咨询的局限:咨询只解决寻找律师的问题,通过咨询,了解律师的法律素养、语言技巧等基本功,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律师;咨询是解决不了案子本身问题的,因为您咨询得再明白,您没有律师的权利、也没有律师通过诸多亲办案例积累的知识、技能上的实践经验,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况且,律师是围绕全案证据逐步展开具体的刑事辩护工作的,是一个复杂而具体的过程--千案千变千种打法,您也不可能完全咨询得明白。 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 点击左侧本律师照片,可以查询到网址)详查联系方式、收费标准、办案杂记、罪名研究、辩护技巧等相关内容。 5、律师是专业人士,与医生分脑科、胸科等专科一样、也是分民事、刑辩等专业的。所以应当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
公诉人针对罪轻辩护可以进行反驳,控辩双方可以相互质问、辩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 (3)当事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4)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5)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6)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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