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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据无效,即贷款人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贷款关系不受保护;2、利用人的危险或强迫签署的借据无效;...
1、借条无效的情况有: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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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条无效,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趁人之危或逼迫签下的借条无效; 3、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条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借条无效。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无效合同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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