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绑架后强奸成立绑架罪,又触犯强奸罪,应数罪并罚。 2、在绑架犯罪过程中,奸淫被绑架人的行为不同于绑架过程中的劫财行为,即只有非法勒索占有...
1、绑架后强奸成立绑架罪,又触犯强奸罪,应数罪并罚。 2、在绑架犯罪过程中,奸淫被绑架人的行为不同于绑架过程中的劫财行为,即只有非法勒索占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奸罪是如何认定的?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1、绑架后强奸的行为的认定:应认定为行为人构成绑架罪和强奸罪两种罪行,进行数罪并罚。 2、绑架罪的量刑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奸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犯罪不能以喝酒了作为逃脱惩罚的理由,不然谁都去闷一口那这社会还不乱套。“喝酒”也不能作为减轻惩罚的理由。也就是喝没喝犯罪都一样处罚。第二,犯绑架罪,一般是判十年以上或,并处或。你说他们后又把该受害人放回去了,不知道其中的具体原因,不好分析,如是感到害怕或是其他主观上的原因而她放回去了,可以作为减轻惩罚的理由,或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是被人发现被迫才放该受害人回去,那就是客观上的原因了,这就不能减轻惩罚了。第三,轮奸是的加重处罚情节,一般是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他们轮奸是事实,这没什么说的,没有减轻惩罚的理由喽。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判十年以上是差不多的了,如是客观原因才导致放走那妇女的话,判无期也说不准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