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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殴打他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行为 涉嫌殴打他人,如果殴打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属于法律规定的从重情节,依法应给予处十日以上...
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70岁以上老人的规定”: (1)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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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二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也就是说,75岁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已。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以上就是60岁以上老年人治安处罚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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