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来电详询。
一般是以借条写明的金额为准的,除非你能够有其他的证据推翻借条的约定金额,能够证明你们之间的实际借贷金额是多少。当然,如果借条金额巨大,而且借条金额和银行转账记录的金额差距过大,也会按照实际借贷金额确定,而不是按照借条约定的金额。比如借条约定借贷金额是100万,银行转账记录只是记录有10万,其余90万没有银行转账记录,那债权人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90万已经进行转移交付的证据。
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你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