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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因车祸导致下半身瘫痪的,具体赔偿赔偿数额,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一般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受害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需要根据车祸责任、伤残程度、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确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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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实际情况依法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对方因事故导致全身瘫痪,如果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话,一般最高可以评为一级伤残。 对方的月收入水平是用来计算定残日之前的误工费的,与后续伤残补偿金没有关系,伤残补偿金则按照当地上一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二十年再乘以伤残等级对应比例。由于对方的被抚养人关系较为复杂,具体的被抚养人生活补助需要根据扶养关系比例来计算。因为这些计算的基数目前没有数据,所以不能准确计算法院判决的具体赔偿额。 至于你方如果有能力操作的话,绝对是以事故最低的责任比例(60%)来出具认定书对你方是最有利的。
工伤致下半身瘫痪,应当鉴定为一至四级,并存在生活自理障碍享有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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