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一般都出资人都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责任,俗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逃避债务,如果是公司制的企业,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比如合伙,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体可以参见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是指自然人、个人独资,要看企业的组织机构的形式,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才会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所谓上级部门,其不仅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而且亦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以外的对工商行政管理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主管领导等。上级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仅包括上级部门的负责人,而且亦包括上级部门中的具体工作人员。至于强令,则是指上级部门明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却指使、命令、要求登记及其工作人员非法予以批准或登记。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管理公司职权,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