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自然人业主,即业主是自然人,即俗称的个人;法人业主,即业主是企事业单位;2、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
1.首先,业主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全面履行原则,客观、全面、如实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其次,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仅仅是与户主有矛盾,不是补办户口簿的理由,如果需要使用户口簿的,请向户口簿持有者索取。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具体事务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内完成相应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一、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权利。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物业管理区域里的全体业主通过制定和遵从共同的契约和规章,能够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属於业主们自己的房产物业(可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业主的自主治理和自我经营,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环境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达到小区物业的保值升值的目的。第二、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的。符合条件而到时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所在地方的房管行政部门将督促或强制成立。(譬如一旦小区超过5年,就一定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因为法律规定5年后动用维修基金,一定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政府部门也会强制要求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第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全体业主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缺乏物业管理主体,因而无法有效地行使对受雇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互动的权力,无法管理和使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和其它资源,也无法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的生活品质。譬如小区建成后的两三年内还在保修期内,但是倘若没有业主大会及委员会,即使小区内的业主共有产业如会所、游泳池或是小区道路等出现了问题需要维修,开发商可以拒绝同个人业主交谈而逃避保修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5人已浏览
1,130人已浏览
6,967人已浏览
7,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