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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离婚了,离婚刑事反诉状范文如下 1、请求撤销延庆县人民法院(2012)延民初字第00615号民事判决 2、请求判令双方离婚.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认定事实不清,理由如下:首先,上诉人于2011年2月16日诉至法院要求与被上诉人离婚,2011年3月25日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并没有改善,上诉人于2012年再次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再次驳回离婚请求,上诉人认为,双方于2010年8月28日因感情不合就开始分居,已有一年零九个月,期间双方并不在一起生活,在生活上没有互相扶助,在经济上也没有互相往来,甚至在这分居的一年零九个月中没有任何夫妻生活,双方无法交流,法院不能单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就片面的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可能,这是不符合婚姻法精神的。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除此以外,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该房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X年相识,XXXX年XX月XX日登记,XXXX年XX月XX日生一男孩XXX。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XXX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 XXXX年,被告拒不按约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三套夫妻共同房产: (1)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商品住宅产权房,建筑面积75.38平方米,位于济南市XXX区XXXX小区XXX号楼X单元XXX室,现由XXXX带XXXX居住使用; (2)一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XXX单位宿舍房改房,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位于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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