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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常务主席行使以下职权:(一)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二)对会议的有关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三)召集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
我国法律规定的必须出庭的被告,是指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的被告。被告两次传唤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留被告出庭。因此,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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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人民法院二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2、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销申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的,原告或上诉人合法召唤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庭的,或未经法庭许中途撤销法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3、法院裁定不允许撤销诉讼的,原告被发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法庭。4、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发票上传唤无法拒绝正当理由的情况下。5、借贷案件中,如果债主起诉时,债务人失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到期,债务人还不上诉,贷款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以缺席判决。审理中债务人跑路,失踪,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条企业工会主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工会主席—赵泰安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至少在原则上要求本人到庭,毕竟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的清楚。不过要是其中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此时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出庭,其本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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