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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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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法院判决女儿归你的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凡经市公安局批准来市入户的人员,须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领取《批准入户领取准迁证通知单》,并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2领取《准予迁入证明》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批准入户领取准迁证通知单》;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如属小孩入户的,须携带《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及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须按规定缴交工本费4元,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市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迁移户口的具体步骤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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