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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出于各方面的因素,会将房产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是否只属于子女一人?夫妻离婚时...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从法律上说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应当征得全体监护人的一致同意,其次要经过严格的公正程序,证明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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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喜欢把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孩子名下,虽然这种方法避免了两次交易的税费,但是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么,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风险或者缺点呢。先说缺点,如果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该房既不能选择也不能选择商贷,只能选择全款。并且房产证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随意转让、抵押。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重大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房产。再说风险,如果是父母为了逃避执行,将房屋赠予给自己的子女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赠予合同非但会被撤销,债务人父母还会被追究逃避执行的法律责任。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万一家门不幸,遇到六亲不认的不孝子女,很可能会落得无房可住,无人的境地。所以大家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
根据《》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子女,而不是夫妻的。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由于子女尚未成年,其财产由代为管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子产权登记在谁名下?现在已经过户到对方名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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