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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你所述,你们所成立的公司应当属于合伙企业,受《合伙企业法》制约和保护。 2、企业要求你强制退股,实际上是以“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为...
你所说的实际上是一种合伙或者股份合作,而不是公司法所讲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所谓合伙或者股份合作,除了资合,最重要的是人合,即必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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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就可以经过清算程序,然后分得剩余财产。
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退伙需要达成退货协议中约定的退货条件或者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的风险在于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即使您退伙之后还需对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您现在的重点一方面是在于财产分割,另一方面在于债务纠纷。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协议的内容具体是什么?有没有债务?签订合伙协议了吗?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那么在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随便退伙的,如果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可以拒绝这个合伙人退伙。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期限的,那么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是有权退伙的。 合伙人退伙的,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进行结算,按照退伙人占有的份额退给他相应的财产,而不是将其原先投入的资金退还给他。而且在退伙的时候,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也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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