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是多久根据孩子父母双方的约定确定,法律规定,对于孩子的探望权由孩子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的,则根据法院的判决确定...
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对孩子的探望权方式、时间,如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具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的规定如下: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对探视时间未作强制规定。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如果有不利于子成长的情形,应中止探望。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视权的时间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视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