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郭女士所患...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节,但可属于婚姻可撤销的情节。婚姻无效只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三种情形。但一方患有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效的,不属于无效范畴,建议起诉离婚。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精神病属于我国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需要根据病人发病的时间而定,但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1、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6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