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在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配置与更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
违反本条例规定,线路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或者临时歇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信箱,接受乘客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20日内,将处理意见书面答复投诉人。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二)侵占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三)擅自移动、关闭、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的。
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对没有车辆运营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经营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暂扣凭证。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6人已浏览
1,899人已浏览
2,000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