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网络出版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省、自治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年度核验结果。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年度核验制度,年度核验每年进行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施年度核验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年度核验内容包括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设立条件、登记项目、出版经营情况、出版质量、遵守法律规范、内部管理情况等。
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二)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三)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1人已浏览
4,013人已浏览
1,513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