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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本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提交有关单据和材料,我中心负责在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报销手续。 (...
如何报销医疗费用的方法: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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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本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提交有关单据和材料,我中心负责在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报销手续。 (一)申报的范围 1.门(急)诊按规定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保专用处方、专用收据(注:急诊收据须有急诊章) 2.申报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须提供收入院证明(出院后及时申报);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须提供家庭病床治疗证明(治疗终结后及时申报)。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5、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报销计算公式:(住院费用—起付金—自费部分)X补偿比例=报销金额 对于重大疾病的报销: 1、按政策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前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的部分(即8000元)报销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为:160000元(年封顶)。 2、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下调至1000元。报销比例为:85%最高支付限额为:不设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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