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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在国内所有皮卡用户盼望之际,9月22日,国家交通...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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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1、蓝牌轻卡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的,是不需要营运证。这是在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取消的。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十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修改为:“(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2018年,交通部取消了蓝色卡车运营许可证。2016年,国家首次表示:未来将取消皮卡车型的运营许可证。在中国所有皮卡用户的期望下,9月22日,交通运输部再次表示:2018年底将完成取消皮卡运营许可证的工作。为落实国务院授权、授权、授权、授权、服务改革的要求,简化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进取消道路货运站营业执照、外商投资道路运输行业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书和驾驶员资格证书,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保险机制,加强事件期间和事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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