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山东潍坊市最新征地补偿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 2.而且,本身政府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城市郊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山东省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本次调整要求,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上调幅度控制在10%至50%范围内,最低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以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法定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费,原则上是本区片范围内实施征地的规定价格。
会按照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补偿金额。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4、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4]76号)规定执行。根据鲁国土资发(2003)125号《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及鲁国土资发(2004)76号《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杨树5公分以下每棵补偿2元(移栽费)、5至10公分,每棵补偿25元;10至20公分,每棵补偿35元;20公分以上每棵补偿45元,树都归原主。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归村集体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170人已浏览
492人已浏览
1,0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