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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事实上公司是可以扣除你的补偿金的,因为他手里掌握着退你的股金。但你问公司这么有没道理,可以见第二个问题的回答。 第二,您若打工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就不能按劳动法保护您了。至于公司给你的补偿金是否有效,要看你离职时的协议内容而定。 第三,一般公司不得强行收购股权,要转让股份应协商一致。你要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员时,还有些相关注意事项。
1、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没有犯错,同时员工为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所以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一年和前两年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是不一样的。 2、单位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公司上班年限来计算的,按照每做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要看什么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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