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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对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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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你们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相信了解如下内容后,你就知道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内容是什么了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土地征收决定其实就是省政府的用地批复,法律既然已经明确规定自然资源确权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那就排除了人民法院对此类复议决定进行司法审查的可能,很明显,作为终局复议决定依据的土地征收决定不具有可诉性。 这实质上与最高法的批复并不冲突。最高法的批复主要说明的问题是对确定九大类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决定必须复议前置。但是,对于九大类资源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则可直接诉讼,并不需要复议前置。 复议法第二款规定则是说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九大资源的确权也必须是复议前置,但复议为终裁,不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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