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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法补偿,有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例如,引起患者以下情况之一:1、植物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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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分级的作用在于计算赔偿数额,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指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患者的以下情况之一:1、植物人状态2、极其严重的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无法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无法恢复,通过呼吸器维持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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