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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拆房屋国家赔偿太少的话,公民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赔偿程序来获得救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权的,受害人有获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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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很多旧城区以及城郊的房屋都面临着拆迁被重建的命运,可是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呢,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如果觉得房屋拆迁款太低该怎么办,如果这被拆迁房已经租出去了怎么办,还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吗,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忙计算拆迁补偿款的数额。
1、被拆迁人能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的应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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